离退休工作处

201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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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育才校区东院三期教职工住宅项目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各位东院三期教职工购房户:

现将桂林市琴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东院三期教职工住宅项目价格的建议函》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本单位教职工,并请东院三期教职工购房户相互转告。按照桂林市2014年上半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和广西正德会计师事务所对东院三期项目建设价格的评估,经育才校区教职工住宅建设领导小组与桂林市琴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建设价格进行反复认真计算和协商,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学校决定接受桂林市琴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东院三期教职工住宅项目价格的建议函》中提出的建议价格,并按照此价格推进后续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育才校区教职工住宅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512

 

 

 

关于调整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东院三期教职工住宅项目价格的建议函

 

广西师范大学:

根据双方协议,由贵校委托我公司建设开发的危旧房异地改造项目东院三期教职工住宅,从去年10月启动置换和销售工作,到现在已完成阶段性任务。根据住户结构的变化,我公司在与贵校育才校区教职工住宅建设领导小组反复协商后,建议对该项目住宅价格作相应的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的缘由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和桂林市人民政府的批文,东院三期教职工住宅为危旧房改造试点项目,首先要满足王城校区东、南区危旧房产权户的异地安置。根据文件精神,学校与我公司经初步测算,按总建筑面积的50%用于安置王城校区东、南区危旧房产权户和租住户,另外的50%销售给无房和住房不达标的教职工。即按11比例承担安置面积来确定销售价格。

我公司委托广西正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作投资估算,估算成本为每平方米3241.75元。双方在此基础上经过反复认真计算和协商,确定每平方米工程造价成本为2800元(包干价,含50元的预留规划道路绿化设施费用),按11的比例分摊原则,确定每平方米的销售价格为5600元(均价)。现在该项目的住宅设计总面积为58632平方米(不包括车库面积和人防工程面积)。安置的实际情况是:王城校区东、南区危旧房产权户已签订异地安置协议的共83户,安置补偿面积11938.34平方米,采用货币补偿安置的10户,补偿面积1250.74平方米,按上述比例安置学校国有资产住房19套,面积2010.73平方米(含装修),安置育才北院10户按1:1.3置换面积1203.42平方米。余下可销售的面积为43479.52平方米。实际执行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双方签订的《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东院第三期教职工住宅异地安置补偿价格和销售价格的确认协议》第五条款的约定,需对原有的价格进行重新核算和调整。

   二、调整后的价格构成

 今年2月份以来,由贵校组成的价格审核小组与我公司对该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和价格的调整进行了多轮的审核和协商,双方最终协商一致:

(一)住宅销售价格每平方米5600元调整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8001145.62(分摊价),即3945.62元(均价)。

(二)根据公司的开发经验,原由住户自行承担的水、电设施费共每平方米152.66元并入销售价格中(王城校区东、南区危旧房产权户产权证登记的面积内免收水、电设施费,北院置换户实际置换面积交纳水电设施费)。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高层建筑必须修建人防地下室,现增加人防地下室建设费用为每平方米227元并入销售价格中(北院置换户按实际置换面积交纳人防建设费用),新建的人防地下室使用权归业主所有。

以上三项合并取整按每平方米4325元(均价)的价格销售。即每平方米下调1275元。

   三、已签订货币安置补偿的王城校区东、南区10户置换户,补偿价格按每平方米5600元标准不变。

   四、已按《以危机房改住房改造方式建设教工住宅置换补偿协议书》原来价格缴纳了第一次房款的,原定的第二次房款免交,第三次交款可申请1个月的缓交期。

   五以上单价未含门禁系统(小区智能化管理系统)费用、可再生能源设计安装费用(如争取到市里免装则无此费用,争取不到届时按实际发生额收取)、天然气安装费、契税、公共部位维修基金、办理各户房屋产权证制图费、登记费。

   六、以上建筑面积销售均价4325/平方米为包干价,由我公司自负盈亏。

 

桂林市琴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