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工作处

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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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长寿慰问金发放范围及调整标准的通知


各位离退休教职工:

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及有关老年人优待规定,为让更多离退休教职工共享学校的改革发展成果,经学校研究决定,扩大我校离退休教职工长寿慰问金发放范围并调整长寿慰问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发放对象及标准:

年龄

80岁-99岁

退休职工

80岁-99岁

离休职工

100岁以上

离退休职工

标准

每月100元

每月150元

每月300元

2、 执行时间:

长寿慰问金自2017年1月起执行,2017年1月后满80岁

的教职工从满80岁的下一个月起享受。

3、 发放方式:

每月月初发放至原中国银行工资卡中。2017年1月至5月

的长寿慰问金将于“五一”节前发放到账。

 

 

离退休人员工作管理处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