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工作处

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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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离退休教职工慰问办法(试 行)2023年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意见》(中发办[2016]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意见》(自治区[2017]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好离退休教职工“两个待遇”,提高离退休教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增强学校凝聚力、向心力,构建文明和谐校园。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工作的若干意见》、《广西师范大学离退休人员管理办法》等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 慰问对象

全校在编离退休教职工(以下简称离退休教职工)


二、 慰问类型

(一)住院慰问

居住在桂林市区因病住院的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原工作单位与离退休工作处(以下简称离退处)都应到医院对其进行慰问。如居住在外地的,应进行电话慰问并凭相关证明材料发放慰问金。

1.离退处代表学校进行慰问,退休教工慰问金标准为200元,离休干部慰问金标准为300元(其中人事处经费开支200元)。住院离退休教职工是中共党员的,另给予100元慰问金,由离退休党委委托其所在支部慰问。各学院(部)、各单位代表本单位进行慰问,原则上慰问金不低于200元。

2.三个月以内多次入院的,原则上只慰问一次,特殊情况仍需慰问的,可酌情给予慰问金。

(二)生日慰问

离退休教职工年满80周岁、85周岁时应进行生日慰问,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离退休教职工应每年进行生日慰问,生日慰问由离退处和原工作单位共同组织。

1.各二级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受上述年龄限制对本单位离退休教职工开展生日慰问活动。

2.离退处代表学校慰问,退休人员慰问金标准为200元,离休干部生日慰问金标准为300元(其中人事处经费支出200元)。原工作单位原则上慰问金不低于200元。

(三)离世慰问

我校离退休教职工离世,相关工作依据《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丧事办理规定》开展。

    1.退休教职工离世,由退休前所在单位牵头组织组织部(逝者为党员时)、统战部(逝者为民主党派时)、离退处、人事处、校工会等相关部门对离世教职工家属进行慰问。离休干部离世,由离退处牵头组织以上相关部门进行慰问。厅级以上干部、离休干部、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逝世后,原则上校领导参与慰问遗属或参加遗体告别仪式。

2.离退处代表学校给予慰问金,退休人员的标准为2000元,离休干部的标准为3000元,离世教职工是中共党员的,再给予慰问金1000元。原则上原工作单位慰问金不低于1000元。

(四)重大节日慰问

1.春节慰问

每年春节前,各学院(部)、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离退休教职工进行登门走访、团拜、座谈等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退休人员慰问金标准为2000元,离休人员慰问金标准为3000元,由人事处核拨至各二级单位。

2.重阳节慰问

    重阳节学校统一发放给离退休人员每人200元慰问金,由离退处重阳节专项经费支出。各二级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离退休教职工开展重阳节慰问活动。

3.教师节慰问

教师节学校统一发放给离退休人员每人300元慰问金,由人事处相关经费支出。离退处组织相关离退休教职工代表举行座谈会并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为200元。

4.“七一”党员慰问

    离退休党委在“七一”前后组织离退休党员代表举行座谈会并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为200元。

5.离休干部其他节日慰问

   离退处代表学校在相关节日上门慰问离休干部。其中五一劳动节给予慰问金200元,国庆节给予慰问金300元。

其他重大节日的慰问,慰问费根据上级政策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五)其他慰问

1.异地慰问

学校对居住在桂林市以外的离退休教职工,原则上由离退处代表学校两年左右组织一次上门慰问,离退处代表学校给予慰问金500元。各学院(部)、各单位应做好至少每年一次的电话慰问工作,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上门慰问居住在外地本单位的离退休教职工。

2.涉老团体慰问

离退处在春节开展对离退休党支部支委、自管组长和关工委、两老协会、老体协、诗书画摄影协会等涉老团体主要负责人或先进个人、工作积极分子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为200元。

3.特殊困难慰问

    离退休教职工家庭如遇天灾、特殊意外事故等重大事情,离退处和原工作单位可上门慰问并酌情给予慰问金。

 

三、 经费来源及开支

离退处的慰问经费从离退处业务费开支(标注出处的除外),离退休党委慰问离退休党员的慰问费从离退休党委专项党费中开支。各学院(部)、各单位慰问金自行开支。根据学校福利费使用的相关规定,各二级单位用于离退休教职工重阳节、生日、住院、离世等慰问可从学校划拨到各二级单位的福利费中开支。慰问金要求直接打入离退休教职工个人帐 户或由本人或家属签领。

 

四、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由离退休党委、离退处负责解释。

 

 

 

离退休党委

广西师范大学

离退休工作处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