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工作处

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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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离退休教职工乒乓球室管理规定


一、乒乓球室属学校离退休教职工的内部活动场所,由离退休处统一管理,只对校内离退休教职工开放,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入内使用场地。

二、乒乓球室钥匙采取分时间段专人负责管理,各专管负责人不得自行增配钥匙和将钥匙交由他人代管,更不能将钥匙转借他人。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食品进场,确保活动室的人身安全。

四、遵守社会公德,文明使用乒乓球室,禁止在室内争吵和大声喧哗,严禁各种不文明行为。

五、自觉爱护场地设施,严禁胡乱敲打乒乓球桌桌面,不得私自搬动球桌;不得私自拆卸球网,不得将衣物挂在球网上;不得损坏活动室地面;不得损坏门、窗等防盗设施。损坏室内公共设施,照价赔偿。

六、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吐痰、乱仍果皮杂物、矿泉水瓶等,使用完毕后需进行清洁卫生打扫。

七、锻炼时注意安全,根据自身年龄、身体状况,量力而行。

八、服从场地管理安排,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严禁私装用电设施,严禁使用室内用电设施进行电动车充电。最后离开活动室的人员应锁好门、窗,关闭照明设施、风扇及一切电源。

九、本场地使用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其余时间不对外开放。特殊情况请与学校离退休处联系。

 


                             广西师范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202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