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工作处

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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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90周年校庆捐赠方法及流程说明


一、捐赠方法

  学校90周年校庆,为了让广大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教育发基金会设立专项捐赠项目,主要依托线上捐赠平台,使捐赠人通过手机端即可方便、快捷的进行捐赠,同时获得捐赠证书、捐赠发票等“一站式服务。

 

(一)个人以货币方式进行捐赠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线上微信捐赠平台进行捐赠为主;也可以直接以现金形式捐赠。


1.线上捐赠

①微信捐赠

(1)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相应二级学院(部)设立的90周年校庆捐赠微信二维码,进入相应二级学院(部)发展基金项目主页。

(2)点击“❤我要捐赠”进入在线捐赠页面。

(3)输入捐赠金额(子项目已默认选“学生奖助学金”项目)→捐赠信息(姓名、手机为必填)→捐赠票据(捐赠人、身份证号码、收件人邮箱等)→勾选“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填写好信息后,确认并支付,捐赠成功,可查看您的捐赠证书。

  




 

 

 

 

 


 

②通过扫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线上捐赠平台二维码进入捐赠页面,选择相应的项目进行捐赠。

 

(1)关注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公众号,点击“我要捐赠-捐赠项目”进入捐赠平台首页。

(2)点击“校庆专项”,进入“千班万元”、“树木冠名”、“座椅冠名”、“教室冠名”、“点亮全球”、“步数捐”、“暖心饭卡”、“云游校园”8个校庆专项项目,选择所要捐赠的项目。

(3)点击“❤我要捐赠”进入在线捐赠页面→输入捐赠金额(子项目已默认选“学生奖助学金”项目)→捐赠信息(姓名、手机为必填)→捐赠票据(捐赠人、身份证号码、收件人邮箱等)→勾选“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填写好信息后,确认并支付,捐赠成功,可查看您的捐赠证书。

*以“千班万元”为例对捐赠程序进行具体说明

点击“千班万元”进入“千班齐聚,筑梦九秩华章”页面,点击

“我要捐赠”→输入“选择班级”、“捐赠金额”、“姓名”、“性别”、“手机”等信息。填写好信息后,确认并支付,提交成功后,即可查看您的“捐赠证书”。

(4)除以上“校庆专项”项目外,在平台首页点击“项目”或“更

多”,可进入独秀助学金、各二级学院(部)发展基金等其他项目进行捐赠。

 

 

③支付宝捐赠

支付宝捐赠(转账时请务必备注捐赠项目名)

支付宝收款码捐款

支付宝账户名: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支付宝账号:895603733@qq.com

 

 

      (转账时请务必备注捐赠项目名)

 

1.打开支付宝扫一扫,进入支付页面。

2.输入捐赠金额,添加项目备注(**学院发展基金奖助学金项目)。

3.确认支付,捐赠成功(如需捐赠证书及发票需另询须通过离退休工作处(联系人:赵庆娇,电话:13977311213)向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索要,也可由本人向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索要)。

 

 

 

2.个人以现金方式直接进行捐赠

捐赠人直接以现金形式捐赠的,可先将现金交给离退休工作处(联系人:赵庆娇,电话:13977311213),再由离退休工作处将现金捐至育才校区财务楼107室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与基金管理部(联系人:孙老师)。

个人直接捐赠现金的,可以选择选择捐赠给相应的二级学院(部),也可以选择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已有的13大类项目进行捐赠,具体可参照《广西师范大学捐赠管理暂行办法》和基金会线上捐赠平台所列项目。

 

(二)个人以实物方式进行捐赠

个人以实物方式进行捐赠,直接联系离退休工作处(联系人:赵庆娇,电话:13977311213),由离退休工作处联系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完成捐赠。

 

二、其他说明

(一)捐赠原则

1.自愿原则

全校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自定金额、自选项目、自愿参与捐赠。

2.统一管理原则

 所得捐赠款将纳入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专项基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3.公开透明原则

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定期对所有捐赠项目情况通过公告的方式对外公布,主动接受捐赠项目的审计,并向捐赠人通报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捐赠权益

1.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向所有捐赠者提供捐赠证书。通过线上微信捐赠平台进行捐赠的直接获得电子捐赠证书;通过其它方式进行捐赠及需要纸质版捐赠证书的微信捐赠平台捐赠者,由基金会提供纸质版捐赠证书。纸质版捐赠证书可由单位、部门统一收集名单后联系基金会进行领取,亦可个人联系基金会进行领取。


2.学校给每一位教职工(含在职、离退休及自聘)发放一份90周年校庆纪念品。


3.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可开具捐赠票据,捐赠人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税前抵扣)。通过微信平台捐赠的可以直接获取捐赠发票,其它方式进行捐赠的需主动联系基金会获取。


4.其它权益参照《广西师范大学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三)特别事项说明

  1.离退休教职工完成捐赠后,需在捐赠完成的2天内,将捐赠证书送离退休工作处(联系人:赵庆娇,电话:13977311213)备案存档。

  2.倡导离退休教职工尽可能向本人所就读的二级学院(部)捐赠。

  3.离退休教职工如有重大金额或自设项目进行捐赠,可先与离退休工作处联系(联系人:赵庆娇,电话:13977311213),办理具体的捐赠事宜。

 

 

 

                               广西师范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2022年10月12日